時間:2020-03-05人氣:作者:本站作者
我們都知道,審車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業務,所有車輛都需要定時進行審車,從而保障行車安全。車輛的類型有很多,不同車輛審車的時間是不一樣的。那么疫情期間審車可以延期嗎?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1、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按規定應當接受安全技術檢驗的,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延期。
2、在此期間,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于機動車未能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將不予處罰。
3、對因逾期未檢驗可能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公安交管部將統一延長期限。疫情防控結束后,車主盡快辦理。
一般可以延長到疫情結束后辦理。
受新型冠狀病毒影響,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要求,因疫情防控期間導致的機動車檢驗等期限適當延長,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機動車檢驗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后辦理。如網友車輛屬于六年內免檢車輛,可以下載交管12123APP在線申請辦理核發車輛檢驗標志。如有其它車駕管問題可以在工作時間撥打12123進行電話咨詢。接聽咨詢服務熱線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時到12時;13時30分到17時,其它時間為自動語音服務。
以合肥為例:
從合肥市運管處獲悉,按照交通運輸部印發的《關于做好疫情期間道路運輸車輛技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至疫情結束之后45天(疫情結束日期以政府公告為準)
疫情期間,合肥市運管處不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進行處罰。對于未開展車輛年審的道路運輸車輛,市運管處要求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要及時做好車輛性能維護,特別要做好涉及車輛燈光、轉向、制動、輪胎等安全系統和部件的性能維護,并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輛行駛安全。
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繳納罰款后才可以進行年檢。也就是說,并沒有允許過期多長時間的說法。
你的行駛證上明明白白寫著年檢的截止日期,如果你沒能在這個日期內完成年檢,那么不管你是超過一個月還是3天,都是違法的。想要補檢的話,就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書面遞交補檢申請書,補檢的時候,還要繳納罰款(一般是200元)和駕駛證扣3分。
補:對于年檢過期,有些地方可以直接疏通下就可以了,有些地方只需要交罰款,具體可以咨詢下當地的工作人員。
1、未按時參加年審的車輛不得上路;
2、未按時年審上路車輛記3分、200元的罰款;
3、未參加年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需要負全部或主要責任,保險公司不賠;
4、未按時參加年審上路屬于非法駕駛,可做扣車處理;
5、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將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