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3-05人氣:作者:本站作者
我們都知道,新型冠狀病毒是最近比較厲害的一種病毒,它具有很強的傳染性,會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進行傳播,很多人都已經感染生病了。那么如果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保險公司會理賠嗎?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
在保險理賠范圍,可以賠付。新冠肺炎病毒保險理賠,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醫療險,是可以賠付的,醫療險一般是報銷型的,扣除醫保部分和免賠額,花多少報銷多少,雖然說現階段治療費用已經由國家承擔,但是從長期來看,可以用于報銷后遺癥和并發癥的治療費用。
再來說重疾險,如果是因為新冠病毒肺炎引發的重疾,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重疾種類,那就可以理賠; 而根據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的發病癥狀來看,最可能觸發重疾里面的深度昏迷,如果出現深度昏迷,哪怕后來恢復了,只要有相關的診斷證明,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但是,這里需要注意一下,重疾險一般會設置90天,或者180天的等待期;如果是之前已經買過的,就不用在意這點。如果是新投保的客戶,需要注意下,現在很多公司都比較人性化了,比如重疾里面擴展了新冠的責任;
接著說壽險,如果是因為新冠病毒肺炎導致的身故,壽險是肯定可以賠付的。
面對肺炎病毒這樣的特殊風險,有社會責任感的保險公司應該適當拓展保險責任,把原本不能賠的保險變為能賠,而不是讓客戶新買保險。
比起上文那些炒作行為,以下幾家保險公司的舉措就非常硬核:
天安人壽、陽光人壽:
4月30日前,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疾險賠付保額的30%。
弘康人壽:
2月底前,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身故,其三款重疾險賠付雙倍保額。
安聯財險:
4月30日前,安聯臻愛醫療險(感恩版)拓展了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身故及傷殘額外賠付30萬的責任。
雖然不多,但總算在監管的敲打下開了個好頭。
希望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加入進來,讓保險在面對大型社會事件時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1、立案查勘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后,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勘,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后,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義務
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保險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后,保險理賠就告結束。如果保險人未及時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就構成一種違約行為,按照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這里的賠償損失,是指保險人應當支付的保險金的利息損失。為了保證保險人依法履行賠付義務,同時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保險理賠是有時效限制的。這個限制包括對投保一方的限制——索賠時效,也包括對保險公司的限制——理賠時效。
先來看索賠時效。首先,對于投保一方來說,發生了保險事故,需要在指定期限內主動申請理賠。超過指定時間,就被視為放棄權利。
險種不同,理賠申請的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是5年,超過5年不申請理賠視為自動放棄。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這里的5年和2年,是從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
再看理賠時效。理賠時效里有三個和時間有關的規定。分別是
30天內出核定結論,指投保一方提出索賠,保險公司確認接收到對應理賠材料后,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10天內支付賠款,指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
3天內發拒賠通知,指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